人力服务 · 定义、事实与证据
业务阶段与系统边界
页面视图和业务阶段分别解决不同问题:前者限制谁在何处阅读、采集、处理、分析或开发;后者限制一笔服务如何从定义走到锁定结算。
视图边界
| 视图 | 输入 | 输出 | 边界 |
|---|---|---|---|
| 定义 | 版本化登记册 | 字段、关系、规则说明 | 不创建业务事实。 |
| 采集 | 经过校验的现场事实和已有引用 | 一条可追溯记录 | 不绕过审核或服务端计算。 |
| 运营 | 待办、事实和权限 | 审核决定、状态推进 | 不把运营展示当分析口径。 |
| 分析 | 有明确粒度和范围的业务记录 | 指标与异常线索 | 不直接改写事实或锁定结果。 |
| 开发 | 登记册与原型 | 实现对照和回归入口 | 原型不等于已部署产品。 |
业务阶段、前置条件和下游影响
| 阶段 | 前置条件 | 输出 | 约束与红线 | 下游变化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定义人员与班次 HR-F01、HR-F02 | 身份、资格、班次时间和计划休息已明确。 | 可引用人员、可用班次版本。 | 不以姓名替代 ID;已引用班次不得倒改旧快照。 | 允许创建订单和派遣。 |
| 创建订单 HR-F03 | 客户、日期、岗位、人数、班次和费率齐全。 | 带班次快照的订单。 | 币种不能混加;预算不等于结算。 | 允许人员派遣与证据关联。 |
| 派遣或替换 HR-F04、HR-F11 | 人员合格、可用且无时间冲突;替换前无出勤。 | 一条可履约的派遣关系。 | 有出勤不得直接替换整班;原派遣必须保留历史。 | 允许记录出勤和绩效。 |
| 采集履约事实 HR-F05、HR-F06、HR-F10 | 存在有效派遣或订单;实际时间、休息与附件来源可说明。 | 工时、成果、证据的独立事实。 | 不得把审核结果当工时;不得把上传时间当拍摄时间。 | 形成加班审核和验收依据。 |
| 审核与验收 HR-F07、HR-F08 | 存在待审核加班或已提交订单事实。 | 批准/拒绝、接受/退回等决定。 | 审批不重写原始事实;退回不等于删除记录。 | 决定可结算范围或返工路径。 |
| 核对与锁定 HR-F09 | 订单接受、无待审加班并满足服务端锁定条件。 | 一份锁定结算和来源快照。 | 锁定后不覆盖;改动走独立后续调整。 | 可用于订单粒度分析,不能反推改写上游事实。 |
版本红线
当前 hr-0.4.0 是身份与定义层版本;持久化记录继续携带其实际保存的 ruleVersion、快照和记录修订号。不要把这次字段编号发布解释为历史行已经迁移或重新结算。